暫估入賬是什么意思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什么是暫估入賬?

解答:

在一般的會計教科書中,“暫估入賬”通常是用于采購的貨物已經收到,但是發票沒有隨貨收到的情況,通過“暫估入賬”以后可以確認企業生產領料等出庫的正常進行,避免賬面上庫存數出現負數。

對于存貨采購以外的成本或費用支出,會計上有時使用預提費用或預計負債來暫估成本費用,也是為了會計核算滿足權責發生制原則。

比如:(1)企業在銀行貸款的利息是按季度支付,前兩月沒有實際支付時,預提應支付的利息,計入“財務費用”和“應付利息”等科目。(2)企業對銷售的產品,按照一定比例預提的“三包費用”,計入“銷售費用”和“預計負債”科目。(3)當月工資次月發放的,當月雖然沒有實際發放也應預提工資,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和相關的成本費用科目。

類似的情形還有很多,會計核算基于謹慎性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等,對于一些沒有實際發生或已經實際發生但沒有實際支付的事項等,按照一定的規則“暫估入賬”。

對于企業會計核算滿足會計規則的“暫估入賬”,是可以按規定在稅前扣除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二條“企業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支付匯繳年度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問題”中規定: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發布)第六條:企業應在當年度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稅前扣除憑證。

因此,暫估入庫的存貨和暫估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等,平時可以按照暫估入賬的成本結轉成本或費用,并在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時扣除,只要在次年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發票或實際支付等,也可以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中扣除。

綜上所述,狹義的“暫估入賬”是指存貨的暫估入庫,廣義的“暫估入賬”就包括沒有收到發票、預計預提、沒有實際支付等各類情況。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