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贈及公益性社會團體規定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第五十一條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于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ㄎ澹┙K止后的剩余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唤洜I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ò耍┚栀浾卟灰匀魏涡问絽⑴c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ň牛﹪鴦赵贺斦⒍悇罩鞴懿块T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