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的收匯期限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號 ,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

所以,現在出口貨物的退稅期限問題已經實質取消了!

那出口業務的收匯問題如何判定!

先看政策規定: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30號的規定,出口企業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須 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申報期截至之日內是次年4月申報期)。未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的出口貨物,除公告2013年第30號第五條所列不能收匯或不能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收匯的出口貨物外,適用免稅政策。

2、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號,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 手續的,在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總結如下:

1、2021年前出口貨物勞務已經在2022年4月20日前申報了退稅的,在2022年4月20日前全部收匯或辦理了不能收匯申報,符合退稅條件,可以高枕無憂了。

2、2021年前出口貨物勞務已經在2022年4月20日前申報了退稅的,但沒有收匯,也不符合不能收匯條件的,在2022年5月申報期沖減已經申報數據,等收到外匯或做不能收匯后即可申報退稅。

3、2021年前出口貨物勞務在2022年4月20日前未申報退稅的,等以后收到外匯或做不能收匯后即可申報退稅。

4、2021年前出口貨物勞務在2022年4月20日前未申報退稅的,沒有收匯,也不符合不能收匯條件的,以后永遠收不到了,按免稅處理即可,對應的進項稅也不能抵扣。

具體操作如下:

附上---2013年第30號公告附件3不能收匯九個條件:

對于下列原因不能收匯的,需報送《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視同收匯處理 :

(一)因國外商品市場行情變動的,提供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或有關交易所行情報價資料。原因代碼:01。

(二)因出口商品質量原因的,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由于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進口國商檢機構證明的,提供進口商的檢驗報告、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書面保證函。原因代碼:02。

(三)因動物及鮮活產品變質、腐爛、非正常死亡或損耗的,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由于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提供商檢證明的,提供進口商有關函件、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書面保證函。原因代碼:03。

(四)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報道材料或中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原因代碼:04。

(五)因進口商破產、關閉、解散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報道材料或中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原因代碼:05。

(六)因進口國貨幣匯率變動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刊登或外匯局公布的匯率資料。原因代碼:06。

(七)因溢短裝的,提供提單或其他正式貨運單證等商業單證。原因代碼:07。

(八)因出口合同約定全部收匯最終日期在申報退(免)稅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原因代碼:08。

(九)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有效憑證。原因代碼:09。

因此,兩種情況需要做不能收匯申報

1、出口退稅已申報,符合附件3所列原因收不到外匯,最遲在次年4月申報期做不能收匯申報作為補充證明。

2、出口退稅未申報,符合附件3所列原因收不到外匯,做不能收匯申報后,視同收匯即可申報退稅。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