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不兌付怎么辦,持票人該如何維權?建議做好5點,近年來電子商業承兌匯票逾期兌付事件頻發,票據到期后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內發起提示付款,承兌人采取既不簽收也不拒絕付款的消極態度,導致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持續處于“提示付款待簽收”的狀態,持票人該如何維權?下面筆者將結合本人承辦的票據追索權糾紛案例提出具體應對建議。
二、案情簡介
2020年2月9日,開發商南寧森馳公司、承包人中建某局、材料供應商混凝土公司簽訂一份《債權債務轉讓協議》,約定中建某局將其對森馳公司的工程款債權100萬元轉讓給混凝土公司,以償還中建某局對某混凝土公司同等金額的債務。后森馳公司將一張電子商業承兌匯票背書給混凝土公司,票面金額100萬元,該匯票出票人為森馳公司,承兌人為藍光公司,期限六個月。
2021年8月8日,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后,混凝土公司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上提示付款,但票據一直處于“提示付款待簽收”狀態。2021年8月25日,混凝土公司委托律師事務所發出律師函,要求出票人森馳公司、承兌人藍光公司履行付款義務。但森馳公司、藍光公司未支付,2021年9月15日混凝土公司遂委托律師向邕寧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森馳公司、藍光公司支付票據款及相應利息。
庭審中森馳公司辯稱,根據票據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因原告未舉證證明涉案商票被拒絕承兌,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藍光公司未派人出庭應訴。
三、裁判要點
藍光公司對“提示付款”的指令既不簽收又不駁回,放之任之,導致電子商業承兌匯票長期處于“提示付款待簽收”狀態,這種持續的狀態既是拒絕付款的行為,同時又是拒絕付款的證明;混凝土公司已委托律所發出律師催款函要求藍光公司支付票面金額,但藍光公司至今未向混凝土公司履行相關義務。綜合上述情形判斷,可認定藍光公司已“拒絕付款”。2021年12月1日,邕寧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藍光公司支付混凝土公司票據款100萬元及利息,被告森馳公司對藍光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實務總結
本團隊律師對近期辦理的十余起票據案件進行總結,當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后被拒付時,建議持票人采取以下步驟進行追索行使票據權利:
(一)第一步,持票人應及時提示付款
我國《票據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提示付款期限為自票據到期日起10日。提示付款于持票人,從法律上講是合同履行的通知義務,也是票據法規定的法定義務。持票人在到期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后未能獲得付款的,應當及時保留初步的提示付款頁面作為證據,以便作為履行提示付款義務的證據。
(二)第二步,持票人向各匯票債務人發出通知
持票人同時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和郵寄催款函通知匯票出票人、承兌人、背書人以及保證人,以履行票據法規定的通知義務。
(三)第三步,及時保存提示付款及拒絕付款的證據
因為是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為了方便法院審理,持票人可以申請公證處對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的匯票內容進行公證,特別是對提示付款的行為及結果進行網頁公證,以取得紙質證據材料。如果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能夠確保隨時演示,也可不進行公證。
(四)第四步,確定被告及追索金額
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將其列為被告。持票人行使追索權,可以請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額和費用:(一)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二)匯票金額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三)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發出通知書的費用。被追索人清償債務時,持票人應當交出匯票和有關拒絕證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費用的收據。
(五) 注意時效,及時行使追索權
1、提示付款期限10天。持票人必須在此期間向付款人或承兌人提示要求付款,還可以委托收款銀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超過期限,付款人可拒付,喪失追索權。
2、追索權期限6個月。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超過此期限,喪失追索權。
3、再追索權期限3個月。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再追索權如果超過這個期限不行使,就會喪失。
4、延遲提示付款追索權期限2年。未在提示付款期限內提示付款,但未超出票據權利時效的,持票人可以在做出說明后,仍然可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承兌人或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但是將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
五、律師建議
持票人接收商業承兌匯票時要注意對出票人、承兌人進行評估,建議盡可能只接收有良好商業信用的大型企業的商業承兌匯票,或是接收關聯企業的商業承兌匯票,對于商業信用無保障的客戶開具的商業承兌匯票,盡量不予接收。
票據存續期間,持票人需要持續跟蹤出票人、背書轉讓人信用動態變化情況,發現風險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避免風險增加。如出現未及時付款情形,可根據出票人、承兌人、前手背書人情況進行有選擇的行使追索權。如持票人因超過票據權利時效或者無法行使追索權的,持票人仍享有民事權利,可以基于票據基礎法律關系,如供貨合同、買賣協議等請求直接前手返還其與未支付的票據金額相當的利益。
-
收到銀行匯票應該怎么做賬
1、匯款單位委托銀行開出銀行匯票時,應當按照匯票委托書回單,借記“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匯款單位用銀行匯票辦理結算后,收到銀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四
-
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商業匯票有什么區別
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商業匯票有什么區別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或者在將來可以確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的票據。匯票分
-
銀行承兌匯票能在出票行查到記錄嗎
銀行承兌匯票能在出票行查到記錄嗎,經常有小伙伴遇到這個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付款單位出納員在填制完銀行承兌匯票后,應將匯票的有關內容與交易合同進
-
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銀行承兌匯票存在的風險有哪些,財務人員經常會遇到此類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商業承兌匯票作為商業匯票的一種,當然也是存在一些風險的,初初接觸的時候
-
承兌匯票到期如何操作
承兌匯票到期如何操作,財務人員經常會遇到此類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商業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
-
收到承兌匯票到期有什么解決辦法
收到承兌匯票到期有什么解決辦法,關于這個問題一直被各位會計們所關注,本文整理了會計中與承兌匯票相關的內容,一起來看看。答:銀行承兌匯票到期: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以后的托收期限是10
-
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的區別
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的區別,關于這個問題一直被各位會計們所關注,本文整理了會計中與匯票相關的內容,一起來看看。一、簡單的說,客人到開戶銀行購買匯票,銀行先從客戶賬上扣除款項,然
-
承兌匯票怎么做賬務處理怎么做
承兌匯票怎么做賬務處理怎么做,關于這個問題一直被各位會計們所關注,本文整理了會計中與承兌匯票相關的內容,一起來看看。承兌匯票怎么做賬務處理怎么做?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時如
-
銀行電子承兌匯票到期后應怎么處理
銀行電子承兌匯票到期后應怎么處理,如果不太了解沒有關系,本文數豆子搜集整理了相關信息,請大家參考。銀行電子承兌匯票到期后應怎么處理?答:一、銀行電子承兌匯票到期后帶著相
-
?電子匯票簽收后沒找到該票據
?電子匯票簽收后沒找到該票據是會計工作中常見的問題,如果不太了解這方面的內容,別擔心。本文數豆子就針對?電子匯票簽收和大家做一個相關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電子匯票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