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可隨時解除嗎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承攬合同可隨時解除嗎

承攬人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定做人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需要賠償承攬人的損失,除非是承攬人未經定作人同意,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做人解除合同才不需要賠償承攬人。

在在定作人不履行協作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時,承攬人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條,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委托合同可以任意解除嗎?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該條的規定是基于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和委托合同建立的基礎――相互信任而制定的,它不僅適用于有償委托合同,也適用于無償委托合同,還適用于有期限的委托合同和無期限的委托合同的當事人。該條規定的"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是指當事人認為適合解除合同的時間,但是如果發生下列兩種情況,委托合同不得終止: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委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2、《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因受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