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的繳納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在會計行業經常會遇到此類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的繳納

匯總納稅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匯總計算的企業所得稅,包括預繳稅款和匯算清繳應繳應退稅款,50%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各分支機構根據分攤稅款就地辦理繳庫或退庫;50%由總機構分攤繳納。

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的計算標準

分支機構按以下公式計算分攤稅款:  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  某分支機構分攤稅款=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該分支機構分攤比例

分支機構分攤比例計算:

按照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統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該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職工薪酬/各分支機構職工薪酬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0.30

預繳稅款:

總機構應將本期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機構應分攤的比例,在各分支機構之間進行分攤,并及時通知到各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應在每月或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就其分攤的所得稅額就地申報預繳。

總體來說,總分機構在繳納稅收時都是遵循一個原則的,統一規范、兼顧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所在地利益。也就是總分機構在核算當期稅收的時候地方分享部分,25%由總機構承擔,50%由地方分支構承擔,25%按一定比例在各間進行分配的。如果你還有問題歡迎來會計堂進行咨詢。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