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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簽收的電子銀行匯票怎么退回
已經簽收的電子銀行匯票一般是可以退回的,具體的內容參考如下:
1.制單員點擊商業匯票—〉背書,選擇銀行承兌匯票, 點擊背書撤銷,系統返回背書轉讓成功但被背書人未應答的票據,選擇要撤銷背書申請的票據,點擊下一步;
2.制單員確認撤銷信息,提交復核;
3.復核員點擊商業匯票—〉背書,選擇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撤銷,在待復核單據列表中選擇單據進行復核。選擇復核通過的,最后一級復核員進行數字證書認證后提交銀行。
補充:電子匯票背書后對方沒有開通,撤回就可以了。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如何進行背書轉讓?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背書人名稱;
(2)被背書人名稱;
(3)背書日期;
(4)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如果是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又該如何處理?
電子商業匯票匯票承兌人在票據到期后收到提示付款請求,且在收到該請求次日起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系統非營業日順延)仍未付款的情況,接入行、接入財務公司應按其與承兌人簽訂的《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服務協議》,進行如下處理:
1.承兌人賬戶余額在該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營業截止時足夠支付票款的,則視同承兌人同意付款,接入行、接入財務公司應扣劃承兌人賬戶資金支付票款,并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營業開始時代承兌人做出付款應答并代理簽章。
2.承兌人賬戶余額在該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營業截止時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則視同承兌人拒絕付款,接入行、接入財務公司應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營業開始時代承兌人做出拒付應答并代理簽章。
已經簽收的電子銀行匯票怎么退回?已經簽收的電子銀行匯票一般是可以退回的,制單員點擊商業匯票—〉背書,選擇銀行承兌匯票, 點擊背書撤銷;制單員確認撤銷信息,提交復核;復核員點擊商業匯票—〉背書,選擇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撤銷,在待復核單據列表中選擇單據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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