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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稅法》第十章第一節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二)
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二)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
1.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
2.對于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屬于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所得,故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提示】個人取得國債利息、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教育儲蓄存款利息,均免征個人所得稅。
【解釋】國債利息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以及、和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
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同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八、財產租賃所得
包括個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財產轉租收入,屬于財產租賃所得的征稅范圍,財產轉租人是個稅的納稅人。
九、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1.(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取得量化資產征稅問題
(1)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征個人所得稅;
(2)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緩征個人所得稅;
(3)個人轉讓量化資產--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4)以股份形式取得企業量化資產參與企業分配而獲得的股息、紅利,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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