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會培訓班哪個更優惠,注冊會計師聽網課學習效率高。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
第二章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知識點五、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一)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個人獨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1)投資人決定解散;(2)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3)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清算
1、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2、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財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1)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2)所欠稅款;(3)其他債務。
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3、清算期間對投資人的要求。清算期間,個人獨資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目的無關的經營活動。在按前述財產清償順序清償債務前,投資人不得轉移、隱匿財產。
4、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5、注銷登記。個人獨資企業清算結束后,投資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并于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三)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法律責任
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關于北京注會培訓班哪個更優惠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注冊會計師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包含6大超值課程+4大超值題庫+6大超值服務+24小時不限次答疑!
免費試聽- 注會考試選網校01-03
- 青海cpa培訓01-03
- 菏澤有沒有注會培訓班01-02
- 注會學習什么網校好01-02
- 會計網校中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哪位老師講的更好01-02
- 山西注冊會計師報班六門多錢01-02
- 考注會用網校么01-02
- 烏魯木齊市注冊會計師培訓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