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要參加培訓班,可以到中華報一個注會網課。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備考指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1、獨立董事的任職條件
(1)滿足董事、監事任職條件的一般規定。
不得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①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②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③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④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⑤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2)具有5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3)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4)最近1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5)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2、獨立董事的提名
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并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
3、獨立董事如果連續3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董事會不能直接撤換)。
4、重大關聯交易(指上市公司擬與關聯人達成的總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后,提交董事會討論。
5、獨立董事應當發表獨立意見的情形
獨立董事應當對上市公司的以下重大事項向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發表獨立意見: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企業對上市公司現有或新發生的總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上
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資金往來,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以上就是關于注會要參加培訓班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注冊會計師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包含6大超值課程+4大超值題庫+6大超值服務+24小時不限次答疑!
免費試聽- 天津會計注冊會計師培訓01-03
- cpa審計教學視頻01-03
- 注冊會計師課件多少課01-02
- 學注會報什么網校好01-02
- 注會考試買什么網校的好01-02
- 注會戰略哪個講得好些01-02
- 注會什么班好01-02
- 注會考試需要報班么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