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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會《經濟法》預習考點:車輛購置稅的基本內容
給大家整理了《經濟法基礎》的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車輛購置稅法律制度的高頻考點之車輛購置稅的基本內容。希望大家認真備考,更多經濟法考點請查看>>>預習考點第六章匯總
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第七節 車輛購置稅法律制度
考點一 車輛購置稅的基本內容
(一)納稅人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
【提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三)免稅或減稅車輛
1. 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車輛,免稅;
2.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 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提示】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是指挖掘機、推土機、平地機、叉車、裝載車(鏟車)、起重機(吊車)等工程機械。
4. 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5. 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6. 自9月1日至12月31日,對購置的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根據車輛購置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車輛購置稅征稅范圍的是( )()
A.電動自行車
B.三輪農用運輸車
C.掛車
D.無軌電車
【 例題 · 單選題 】
【答案】A
【解析】根據車輛購置稅法律制度的規定,車輛購置稅征稅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不包括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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