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條件一般有哪些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抵扣條件一般有哪些?

一要注意政策執行期間,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確認條件,生產、生活性服務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簡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三要區分不同設立時間,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四是確認的連續性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五是準確計算加計抵減的基數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不能作為計提的基數,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六要區分三種情況抵減,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

七要記住一個例外,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兼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需要按政策規定予以剔除。

八是單獨核算加計抵減,納稅人應單獨核算加計抵減額的,計提、抵減、調減、結余等變動情況,九是首次需填表聲明,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需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同時兼營四項服務的,應按照四項服務中收入占比最高的業務在表中勾選確定所屬行業。

十是有始有終,加計抵減政策到期后,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