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商品的增值稅收入確認時間是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發出商品的增值稅收入確認時間是?

企業商品發出,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三】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五】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六】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七】納稅人發生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