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什么意思?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仲裁是什么意思?仲裁是指爭議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第三者做出裁決,雙方有義務執行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

  仲裁機構和法院又有什么區別呢?

  一、性質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機構即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委員會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或其他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一組建的專門仲裁機構,而審判則由人民法院負責,法院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機關。

  二、對案件的管轄不同。仲裁機構即仲裁委員會是根據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受理案件,其對案件的管轄權是基于雙方當事人的授權,沒有仲裁協議或仲裁協議無效的案件,仲裁機不能受理。而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人民法院則是強制管轄,只要一方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三、審理組織的組成原則不同。組成仲裁庭的仲裁員是由當事人各方選定或共同選定或委托仲裁機構指定,其組成是基于當事人的選擇,而審判庭的組成則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無權過問,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請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決定。

  四、仲裁庭審理案件一般不公開進行,案情不公開,裁決不公開,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商業信譽,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公開審理原則,但依法不應公開審理的除外。

  五、依法實行一裁終局,裁決一經仲裁庭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上訴,而法院審判則實行兩審終審制,當事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可上訴于上一級人民法院。

  申請仲裁什么意思?

  申請仲裁的意思是:指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就他們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根據雙方當事人之間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協議中選定的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行為。

  1、經濟仲裁:

  當事人申請經濟仲裁應當符合:(1)有仲裁協議;(2)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3)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2、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按照《勞動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關于仲裁是什么意思的詳細介紹,更多與仲裁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會計網,希望本文對你有所幫助。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