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工報銷的個人的醫藥費能稅前列支嗎,最近很多小伙伴關注這個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報銷的個人的醫藥費能稅前列支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因此,員工報銷的個人醫藥費可以列入職工福利費,同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哪些
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按工資一定比例提取出來的專門用于職工醫療、補助以及其他福利事業的經費。
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
1。職工醫藥費
2.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是指對生活困難的職工實際支付的定期補助和臨時性補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負傷、殘廢需要的生活補助。
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的補貼;包括職工浴室、理發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支出與收入相抵后的差額的補助,以及未設托兒所的托兒費補助和發給職工的修理費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補貼、計劃生育補助、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
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員工報銷的個人的醫藥費能稅前列支嗎?答案是肯定的,因為員工的個人醫藥費用屬于職工福利福利費用的范疇。但是規定也說明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才準予扣除。大家明白了吧。好了,數豆子本章就結束了,我們下期再見。
- 上一篇:貸款減值損失會計分錄怎么寫
- 下一篇:結轉本月完工產品成本會計分錄
-
事業單位福利費列支范圍是什么
首先,事業單位福利費主要包括五險一金和補貼。五險一金是指企業年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這些保險均由政府規定標準并由企業按月為員工繳納
-
職工福利費列支范圍及標準計算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補貼、計劃生育補助、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包括職工浴室、理發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
-
固定資產清理損失可否稅前列支
固定資產清理損失可否稅前列支,以下是數豆子整理的內容。固定資產清理損失可否稅前列支?《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3號)第六條規定:"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
-
公司租車接送員工上下班費用如何列支
公司租車接送員工上下班費用如何列支,在會計行業經常會遇到此類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問:請問老師公司租車用于接送員工上下班從管理費用支出還是職工福
-
企業收不回的借款可否稅前列支
企業收不回的借款可否稅前列支,最近很多小伙伴關注這個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依據《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局令第13號)第四十七
-
發包方代承包方發放工資稅前列支
發包方代承包方發放工資稅前列支,最近很多小伙伴關注這個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公司以現金形式支付工資,應注意一些問題:1、勞動法要求公司必須以支付
-
福利費稅前列支范圍包括哪些
福利費稅前列支范圍包括哪些,關于福利費的問題一直是各位會計們關注的,本文數豆子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
-
事業單位體檢費怎么列支
事業單位體檢費怎么列支,關于這個問題一直被各位會計們所關注,本文整理了會計中與事業單位相關的內容,一起來看看。事業單位職工體檢費用計入職工福利開支,事業單位體檢項目比較全面
-
供應商給的銷售返傭如何列支
供應商給的銷售返傭如何列支,關于這個問題一直被各位會計們所關注,本文整理了會計中與銷售相關的內容,一起來看看。開具紅字發票,視為銷售折扣,用紅字沖減,但是一般類似于回扣,是不
-
企業籌建期間哪些費用可以列支開辦費?
企業籌建期間哪些費用可以列支開辦費?一般情況下,企業取得第一筆收入前的費用,都可以列入開辦費。一、什么是開辦費自申請營業執照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