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稅款后所得稅扣除應該怎么處理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補繳稅款后所得稅扣除應該怎么處理,最近很多小伙伴關注這個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補繳稅款后所得稅扣除應該怎么處理?

答:補繳以前年度增值稅,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1、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范圍中"稅金"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而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三款規定,稅金,即納稅人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鄉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可視同稅金。因此增值稅是價外稅它本身不在利潤中反映,因此所得稅前不能扣除。

2、補繳以前年度增值稅,通常作一下賬務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自查調整

結轉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也就是說,補繳以前年度增值稅,既不能在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也不能在本年度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只能調整未分配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后利潤)。

補繳以前年度稅金能否稅前扣除?

1、企業所得稅屬于稅后稅費,不存在稅前扣除問題;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參照《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納稅人補繳以前年度應在所得稅前扣除的各項稅金及附加如何稅前扣除等問題的批復》(遼地稅函[2003]181號)規定,關于以前年度未繳納的應在所得稅前扣除的各項稅金及附加,實際補繳后如何稅前扣除問題納稅人當年未提取繳納,以后年度自行補繳或稅務機關查補的以前年度應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關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應按該補繳稅款的稅款所屬年度調整該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并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科目對補繳年度作所得稅納稅調整,該部分補繳稅款不得在補繳年度重復計算扣除。

補繳稅款后所得稅扣除應該怎么處理的全部內容已經在上述文章中介紹完畢了,如果你還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我們老會計答疑,數豆子將會針對你的問題,盡力為你解決!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