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通告2021年第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第七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筆試考生名單及考試大綱的通告

發表于 : 2021-08-04 10:35:52 分類 : 稅收政策 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第七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筆試考生名單及考試大綱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通告2021年第2號
 

第七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已經結束,原定于6月中旬進行的筆試因工作需要予以延后,具體時間另行通告?,F將筆試考生名單、考試大綱及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筆試考生名單

經審核,共有334人獲得筆試資格。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筆試考試大綱

筆試包括綜合知識和專業能力考試、英語水平考試,筆試期間開展心理測評,考試(測評)均采用閉卷機考形式??荚嚧缶V見附件2。

三、其他事項

(一)組織推薦

國家稅務總局各司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學院(以下簡稱所在單位)人事工作主管部門應于2021年6月18日17時前,在稅務干部教育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http://100.16.91.243:8010/esenface)中確認稅務系統內考生的組織推薦人選。

(二)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

考生應于6月18日前提供本人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的電子數據,稅務系統內考生上傳至報名系統,稅務系統外考生打包發送至報名郵箱ljxb2021@163.com。稅務系統內考生所在單位應于6月25日前完成電子數據初審,通過報名系統提交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考生應于筆試注冊時提供《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明細表》(附件3,以下簡稱明細表)、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當場返還,復印件及明細表作為審核依據留存。稅務系統內考生所提供的明細表、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審核、公示,并加蓋公章,在材料顯著位置注明“已公示”;稅務系統外考生所提交的明細表、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復印件須由稅務系統外相關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

考生須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已錄取的將取消其學籍。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七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筆試考生名單

2.第七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筆試考試大綱

3.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明細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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