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選拔首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稅務系統外培養對象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通告2013年第1號
關于選拔首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稅務系統外培養對象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通告2013年第1號
為培養和造就一支在推進稅收事業科學發展中發揮重要引領作用的稅務領軍人才隊伍,更好地服務發展大局,根據《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規劃(2013-2022年)》,稅務總局定于近期啟動首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的選拔工作。現將系統外人才培養和選拔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培養方式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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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稅務領軍人才的培養以集中培訓、在職自學、實踐鍛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周期為4年。首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訓班將于2013年11月開班,首次集中培訓2個月,承辦院校為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進修學院。
?。ǘ┡囵B方向
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方向分為綜合管理、稅收業務和稅收信息化管理3類。稅務系統外人員可報名參加稅收業務類中稅收法制、稅務風險評估、國際稅收管理、稅收經濟分析4個專業領域的選拔。
二、培養對象及選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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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稅務系統外培養對象主要為大型企業主管稅務的負責人,涉稅中介機構中高級執業管理人員,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從事稅收教學科研的中堅力量。
?。ǘ┻x拔條件
1.政治素質高,勤奮好學,愛崗敬業,本職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開拓創新意識、組織協調能力、實踐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有較大發展潛力,身體健康。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學位和相當于大學英語六級以上水平,年齡不超過45周歲。
2.大型企業分管稅務的企業負責人、稅務部門負責人,一般應任現職一年以上;涉稅中介機構執業人員,一般應具有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或律師等一項執業資格;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人員,一般應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
3.在重要專項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卓著;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工作成績優異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可優先錄取。
報考人員需經1名所在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要領導或高級職稱人員推薦。
三、選拔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拔原則,實行稅務干部和系統外人員統一考試,分別錄取,統一培養。通過個人申報、筆試、面試、業績評價與考察的程序確定培養對象。
?。ㄒ唬﹤€人申報。所有報考人員須填寫《首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申報表》(見附件)。
?。ǘ┵Y格審核。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確定參加筆試名單。
(三)筆試。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稅收業務、信息化、英語等。試卷中英語作答試題占10%,國際稅收管理專業領域試卷中英語作答試題占40%。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ㄋ模┟嬖嚒2扇〗Y構化面試和綜合測評的方式,分專業類別進行。面試主要考察選拔對象的領導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培養潛質。綜合測評的內容主要是領導勝任力、綜合心理素質、行為特質等。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ㄎ澹I績評價與考察。業績評價主要是對報考人員已經取得的工作業績進行綜合評估??疾熘饕窍驁罂既藛T所在單位和相關人員了解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及群眾認可情況。
(六)審定。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選拔對象的綜合情況和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四、有關要求
報名人員請于2013年10月14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件、電子件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稅務總局教育中心),逾期視為放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翠微路甲20號。郵編:100036。
電子郵箱:SWLJRC01@126.com。電子件郵件名稱為“XX專業方向稅務領軍人才申報材料”。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稅務總局教育中心領軍人才培養處張群、王凌媛,電話:010-63545015,63543770。
附件:1.首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申報表
2.填表說明
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9月29日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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