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計一般需要多久,可以聽網課,很高效。選擇正保會計網校的就好了。下面一起來看看會計知識。
居民企業境外所得不同,稅收抵免方式有別
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規定,年度結算后,居民企業應就其全年全部所得包括境外所得,進行匯算清繳,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居民企業來源于境外的應稅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抵補。
分國別不分項計算抵免限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第八條規定,企業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通知的有關規定,分國(地區)別計算境外稅額的抵免限額。某國(地區)所得稅抵免限額=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x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
例:某居民企業在A國從事經營活動,產生所得100萬元,繳納稅收40萬元,分回60萬元?,F我國稅前所得為200萬元,國內稅率25%.來自A國所得稅收抵免限額計算:抵免限額=300x25%x100÷300=25(萬元)。由于該項所得在A國實際繳納稅收為40萬元,因此只可以抵免25萬元,該居民企業應在我國繳納所得稅額為50萬元(300x25%-25)。A國繳納40萬元抵免25萬元后,剩余可抵免稅收余額15萬元,可以向以后5個年度按規定結轉抵扣。
間接稅收可以抵免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同時規定,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于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持有外國企業20%以上股份。間接控制,是指居民企業以間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國企業20%以上股份。
根據財稅[2009]125號文件規定,由居民企業直接或者間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限于符合以下持股方式的三層外國企業:*9層:單一居民企業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第二層:單一*9層外國企業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單一居民企業直接持有或通過一個或多個符合本條規定持股條件的外國企業間接持有總和達到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第三層:單一第二層外國企業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單一居民企業直接持有或通過一個或多個符合本條規定持股條件的外國企業間接持有總和達到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
如,中國居民企業A直接控制甲國B企業50%股份,B企業直接控制乙國C企業50%股份。對于上述國外B企業和C企業是否符合間接抵免條件呢?首先,B企業直接被A公司控股50%、符合間接抵免*9層公司的持股條件。其次,C企業被符合條件的上一層公司B控股50%,且被居民企業A間接控股達到25%(50%x50%),因此,屬于符合間接抵免持股條件的公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號)規定,居民企業取得的境外投資收益實際間接負擔的稅額,其計算公式如下:本層企業所納稅額屬于由一家上一層企業負擔的稅額=(本層企業就利潤和投資收益所實際繳納的稅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由本層企業間接負擔的稅額)x本層企業向一家上一層企業分配的股息÷本層企業所得稅后利潤額。
例:中國居民企業A直接控制甲國B企業50%股份,B企業直接控制乙國C企業50%股份。如B公司應納稅所得額為700萬元,另有來自C公司的投資收益為300萬元,按10%繳納C公司所在國預提所得稅額為30萬元,實際分回270萬元。同時,如C公司稅率為25%,稅前所得為800萬元,已納稅200萬元,稅后利潤為600萬元,按50%比例分回給B公司300萬元。
計算分析:C公司分給B公司50%稅后所得300萬元,應由B企業負擔的稅額為:(200x300÷600)=100(萬元)。B公司分得C公司稅后所得還要繳納10%預提所得稅30萬元,實際稅后所得為270萬元,還原稅前所得為400萬元,已納稅130萬元。因B公司稅率為30%,分得所得400萬元應納稅120萬元,已納稅130萬元,不再補稅。
B公司本國所得700,按規定繳納所得稅210萬元。則總計稅后利潤為760萬元(700-210+270),假設全部分配,則中國居民企業A按其持股比例50%分配380萬元。
A公司從B公司分得股息間接負擔的可在我國應納稅額中計算抵免的稅額為:(210+130)x(380÷760)=170(萬元)。
以上就是關于學會計一般需要多久的詳細介紹,數豆子將為大家分享更多會計培訓相關內容。
基礎,技能,財稅,實訓等一站式體系課程,助力快速實現崗位提升。
0元領先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