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會計知識點:持有至到期投資

發表于:2018-05-02 22:34:17來源:數豆子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部分重要掌握內容之一,小編帶各位考生一起回顧有哪些重要的考點,學完之后大家要好好掌握。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可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其一,到期日不固定或回收金額不確定的,不屬于持有至到期投資。例如,股票投資沒有到期日,回收金額也不確定,不能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如果以賺取差價為目的,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持有為了生產經營考慮,不管是重大影響還是控制,通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不屬于上述兩項目的,應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其中,如果債權投資的利率是浮動利率,仍可以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

  其二,有明確意圖持有至到期投資。例如企業購買債券時,主觀還沒明確是否會持有至到期的話,不能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應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其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這里的有能力是指有企業有足夠的財務資源能力,預期不會因經營困難而提前出售債券的可能。

  如果企業在到期前處置了持有至到期投資,通常表明其違背了將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則會有相應的“懲戒”。即處置后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必須重分類為可供金融資產,且在本年度及以后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在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但是,有三種情況是會計準則特批的,即使提前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也不會有“懲戒”。

  第一,提前出售時與該投資到期日很接近,且市場利率變化對投資的公允價值沒有顯著影響。即提不提前差別不大。

  第二,根據合同約定的償付方式,企業已收回所有的初始本金。即剩余部分已經不重要。

  第三,出售行為是企業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所引起的,例如被投資企業破產清算。即出售行為是被動的,不是企業主觀行為。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和其他資產一樣分為三部分,取得時的初始計量,持有期間的后續計量,以及最終處置的會計處理。

  (一)初始計量

  持有至到期投資初始計量為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計量,但不包括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資設有“成本”、“利息調整”以及“應計利息”三個明細科目。“成本”明細科目反映面值,借貸差額部分計入“利息調整”,作為折溢價的攤銷,而“應計利息”明細科目僅在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方式中核算。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反映面值)

  ——利息調整 (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按公允價值支付的對價)

  (二)后續計量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后續計量采用的攤余成本計量。在持有期間要計算按實際利率下計算的實際利息,與被投資企業宣告發放的名義利息之間差額來攤銷初始確認的“利息調整”。

  借:應收利息(面值乘以票面利率)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注1:如果是一次性到期還本付息,應收利息科目應改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注2:實際利率的計算方法是將該投資所有未來獲取的現金流按一個內含報酬率折現,讓其等于初始投資所支付的對價。所以該實際利率在該金融資產存續期間內是保持不變的。

  注3:持有至到期投資初始確認的“利息調整”如果在“借方”,攤銷時反方向在“貸方”攤銷,反之亦然。最終債券到期時“利息調整”明細科目的余額應攤銷至零。

  注4: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期初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 + 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 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 提前償還的本金 - 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三)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

  在通常情況下,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債券應到期時收回最后一筆本金。如果發生因自身原因而提前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債券時,應相應轉銷對應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成本,與實際收到銀行存款之間差額作為投資收益,還并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剩余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并在之后兩個完整年度不能再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銀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對應出售部分)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資面值對應出售部分)

  ——利息調整(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對應出售部分)

  投資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對應留存部分)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資面值對應留存部分)

  ——利息調整(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對應留存部分)

  其他綜合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綜上所述是持有至到期投資全部的考點,劃分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最主要按其投資目的進行劃分,使用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若發生減值需要計提減值準備,若減值跡象消失可以全額通過損益轉回。若因自身原因提前出售,必須將剩余部分重分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任何情況都不能與第一類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相互重分類。每到債券分期付息日,需要調整實際利息與名義利息之間的攤銷額。

  最后,小編建議考生遇到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題目,可以使用以下表格,輔助計算。

日期

期初攤余成本(1)=上一行(4)

實際利息(2)=(1)×實際利率

名義利息(現金流入)

(3)=面值×票面利率

期末攤余成本(4)=(1)+(2)-(3)

××年

A

A×實際利率

現金流

B=(1)+(2)-(3)

××年

B

....

...

...

××年

...

最后用合計減去上述累計和倒軋

...

0

合計

——

初始確認“利息調整”

所有現金流合計

——

  小編提示的考點,你都會了嗎?對大家的注會備考有幫助嗎?如果有好的建議也請留言給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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