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金融劉淑娥老師講的好嗎,講的不錯,可以去試聽下。
中級經濟師考生不注意這個改革細點,考過了可能也沒證拿!
敲重點:
指南中強調了: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以自己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事出有因,策和所有人必然相關。一起跟隨小編來看看吧!
官方原公告如下:
一、辦事事項名稱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資格考試)報名。
二、設定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42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110號)。
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或考試(評價)實施辦法。
三、辦理條件
符合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四、辦理方式
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荚嚱M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可在報名開始前通過報名地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的門戶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獲取以下內容:
(1)考試名稱、考試科目、報考條件等;
(2)報名和繳費時間、收費標準、聯系方式等;
(3)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告知事項,包括證明內容和材料要求、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
3. 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4.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五、辦理材料
六、核查與監管
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那么該政策對第一次報考的新考生來說,有什么指導意義?又能避免什么情況發生呢?
簡介如下:
據咱們,一位來自山西晉城的同學分享:晉城當地的考后現場審核,當場審查官要求所有考過的學員,所學專業必須是經濟類專業+所從事專業崗位也需符合經濟類崗位,否則一律不予審核通過!
就經濟師而言,從未聽說過考試通過了還會有一大批人被刷下來......
【當然這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案例!全國大部分地區都未曾實施如此嚴格的審核,而經濟類的崗位又相對廣泛,一般企業單位 除了 單純技術人員,其他人力、行政、后勤、營銷、生產,都圍繞市場開展業務的 應該都算,這畢竟屬于實體經濟的各個環節。】
而細想下來,審查官手里又的確有官方文件證實該政策可解釋,把崗位專業不符合的考生刷下去是在法理之中。
而由于之前默認使用包括承諾制,大家基本報考都沒有問題,一般學歷沒有問題都可以通過(工作崗位是否符合經濟相關的性質?則靠你自己感覺是否符合),若自身報考所在地有考后審核,而到時候審核官把審核標準往上提,成績也有可能會作廢。
因此,如果大家對自己的報考資格有所疑慮,擔心這種極端情況發生,在報考時就可以選擇不使用報考承諾制,寧愿麻煩些也要確認自己在當地的報考條件范疇內。
以上就是關于中級金融劉淑娥老師講的好嗎的詳細介紹,更多與經濟師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快速了解經濟師考試后,測試備考基礎,專業老師組卷,測出水平,高效備考!
點擊查看- 初級民航經濟師培訓03-25
- 經濟師初級培訓班03-25
- 全國初級經濟師考試培訓03-25
- 貴陽經濟師考試培訓03-24
- 經濟師在線課程培訓03-24
- 經濟師考試權威培訓03-24
- 德州經濟師培訓03-24
- 中級經濟師鐵路學習機構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