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工資是否需要開具發票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員工的工資是否需要開具發票,關于這個問題,一直是大家所關注的內容,如果不太了解,也別著急,一起來看看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吧。

員工的工資是否需要開具發票?

答:《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據此,憑發票報銷的錢款不屬于工資范疇。它只是企業對于員工因工作發生的相關費用的一種補償,如員工出差產生的差旅費、伙食費、長途電話費等,通常是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進行實報實銷,且數額也不固定。但有的用人單位按月固定給予職工以發票報銷費用,規避國家稅收監管,是違法的,更不宜認定為工資。

對于“發票換工資”,不少企業都說是“為了給職工合理避稅”。表面看起來,員工、單位都得利,但事實上,眼前的利益確實有職工的份,長遠來看,對職工則是傷害。比如,對于職工而言,損害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工傷保險等,因為職工的社會保險、公積金等社會福利,是以企業賬面的工資數為基礎進行計算的。這些賬面工資數額被壓低后,職工的社會福利也隨之被壓低,結果是直接影響職工的各種社會保障待遇。

 

此外,如果職工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職工要求企業補償經濟補償金時,職工所獲的賠償數額 也會受到影響甚至大打折扣。

1、由勞務用工單位直接發放工資,工資部分能開發票。

2、勞務用工企業支付此類人員費用時,不得直接“自制工資單”入賬,而應提醒并督促獨立勞務工個人去稅務部門按照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后申請代開

“稅務發票”交用工單位入賬并作為合法憑證在稅前列支扣除,同時勞務用工單位對于該類人員所得也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主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第19條),此外,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第20條),因此作為勞務用工企業應以稅務發票作為合法憑證在稅前列支并扣除。

以上就是關于員工的工資是否需要開具發票的詳細介紹,更多與員工的工資開具發票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會計網,希望本文對你有所幫助。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