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節費發放的會計處理怎么做賬(會計分錄)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過節費發放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有人一看見“過節費”,就認為是職工福利費,其實這樣的認為是錯誤的。

對于職工福利費的范圍,會計實務中一般是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文件界定的范圍作為基礎。

1.職工福利費包括的內容

(1)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2)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3)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于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4)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2.職工福利費不包括的內容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上述職工福利費不包括的內容,在會計核算時計入“工資薪金”。

對于“過節費”,實質上就是財企(2009)242號規定的“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即會計核算應計入“工資薪金”。

因此,企業發放過節費的會計分錄:

(1)計提: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生產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2)實際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貸:銀行存款

說明:企業發放過節費,需要并入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一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在發放過節費時沒有扣稅的,應在發放工資時一并扣稅。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