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材料包括哪些科目 定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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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轉材料二級科目有: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業(建筑業)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是仍然保持原有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包括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承包企業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使用的材料等。

公司內部領用周轉材料可能涉及的會計科目有生產成本、周轉材料、材料成本差異。

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計劃成本核算時:實際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計劃成本核算時:計劃成本)

差額:材料成本差異。

完整版新會計準則會計科目明細,附會計科目解釋,無套路分享11578閱讀 2662人申請領取去領取

周轉材料是什么

周轉材料亦稱“周轉使用材料”。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過程中,能多次使用并基本保持其原來的實物形態,其價值逐漸轉移到工程成本中去,但不構成工程實體的工具性材料。按其用途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類:(1)模板,指澆制混凝土用的竹、木、鋼或鋼木組合的模型板,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撐料和滑模材料等。

(2)擋板,指土方工程用的擋土板以及撐料等。

(3)架料,指搭腳手架用的竹、木桿和跳板,及列作流動資產的鋼管腳手等。

(4)其他,指以流動資金購置的其他周轉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輕軌、枕木等。

這些材料在施工中能長久周轉使用,起著勞動資料的作用,但由于種類很多、價值較低、使用期短、更換頻繁,為簡化手續,我國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視同材料對待,列為流動資產,以流動資金為其資金來源。根據上述特點,在管理和核算上,應將固定資產和材料的方法結合使用。即收發、結存核算和實物清查盤點,按照材料的管理和核算辦法進行;使用過程中的價值攤銷、修理和報廢手續,則參照固定資產的辦法處理。為了核算施工企業所有在庫和在用的周轉材料計劃成本,應設置“周轉材料”帳戶。借方登記在庫和在用數;貸方登記領用、報廢、短缺或退庫數;余額表示在庫和在用數。本帳戶應分設“在庫周轉材料”和“在用周轉材料”兩個明細帳戶,組織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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