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海外上市要準備些什么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到海外上市要準備些什么,最近很多小伙伴關注這個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我們分別以美國和香港市場為例進行分析。

先說美國市場。

首先,要選擇合適的顧問。

公司內部要挑選合適人選,建立一個全力投入的團隊,這是上市過程的重要基石。這個團隊應包括熟悉公司運營、財務、法律和其他一般事宜的成員。高級管理層應該準備好為上市工作傾注相當的時間,尤其是在盡職調查和促銷階段。被聘為賬簿管理人(Book Runner)和聯席全球協調人的投資銀行將在協調和領導各個顧問工作的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投資銀行負責領導整個交易和承銷過程。公司應考慮投資銀行過去在類似的國際和美國上市交易方面的經驗、對行業的理解、股票銷售能力(如機構銷售和散戶零售隊伍的規模),需要的話,還應考慮其引入戰略投資者的能力。

公司選擇的法律顧問必須擁有履行美國法律的資格,有協助接受美國證監會審核和在紐約證交所上市的經驗,并且能夠提供全套的相關法律意見。另一方面,對公司行業的了解也很重要,因為律師事務所需要負責起草招股書并保證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同樣地,公司和承銷團聘請的當地律師應有能力執行在中國國內的監管程序。承銷團會負責選聘為他們服務的當地和國際律師。會計師事務所將根據美國會計準則獨立審查公司的財務狀況。會計師事務所也應對中國的會計準則有全面的了解,以便將若干數據調節以符合美國會計準則的報表要求。

存托銀行負責為上市公司建立美國存股證或稱預托證券(American Deposit Receipt;"ADR")項目。大多數非美國公司都通過這種方式在紐約證交所上市。ADR就如中國公司的股票一樣,只是它以美元交易,股息用美元支付。股票存放在托管人處,托管人再向投資者發行ADR。挑選承銷團的標準與挑選賬簿管理人和聯席全球協調人的標準相似,其中尤其強調:1。與賬簿管理人一起工作的能力;2.研究實力;3.分銷能力;4.對特定地區和行業的認識。除上文提及的顧問外,中國公司也許需要其他顧問的協助,如地產和物業評估師,以滿足國內的監管規定。

在正式向紐約證交所申請上市之前,一家國有企業可能需要進行廣泛的重組,并確定從母公司剝離出的核心資產。重組的主要目標是建立一家上市公司,從投資者角度看,資產應具有相當的市場地位、合理的法律、運營和資本結構、以及與母公司明確清晰的關系。重組所需時間將因上市公司情況有別而有所不同。

第二步也是關鍵的一步--行業重組。

顯然,如果一個行業的監管機制,定價政策,以及競爭關系還沒有確立,那么,政府和監管部門就需要在銀行家、律師和其他顧問的協助下修改或建立新的政策和結構資產構成和資本結構:為了使價值最大化,激發投資者的興趣,并入上市公司的資產應該反映公司的長期戰略,并且強調其在經濟上獨立運作也是可行的。一旦做出了決定,這些被選入的資產就需要清晰的剝離。如果要上市的公司是一家子公司,則需要準備母公司與上市公司之間全套的關聯交易指引文件,并獲得批準。這種情況在中國是很普遍的。在公司選擇資產、設計合適的資本結構、考慮上市公司目前和未來的資本需求、債務水平以及投資者的主要偏好方面,由投資銀行提供的專業意見將起到十分關鍵的作用。

第三步是建立組織和管理結構。

海外投資人對一個清晰、有效并具有高度靈活性的組織和管理結構是十分看重的。有效的結構使上市公司的董事和管理層能夠向著一個共同的目標并肩工作。幫助提高效率的系統有管理信息系統(MIS)和企業資源規劃系統(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Systems),此外,重要的公司職能如采購、市場銷售、研發、現金流管理、商業規劃、資本開支計劃等應該在公司層面加以整合,從而使整合效果最優化及保證資本的合理運用。最后,還應利用會計、信息和匯報體系,及時提供按照美國會計準則要求而編制的財務報告。

管理層/員工激勵計劃:一個清晰明確的管理層/員工激勵計劃是上市過程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它可以使管理層的利益與股東保持一致,將管理層的薪酬與公司的經營業績和股價表現掛鉤。

第四步就是國內監管審批。

中國公司在紐約證交所上市之前,必須得到國內監管機構一系列的批準。主要的監管實體是中國證監會。但是,在證監會批準企業在紐約證交所上市之前,國有企業還必須得到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經貿委的批準。中國公司最好與一家經驗豐富的國內顧問合作,以保證順利及時地完成國內審批程序。準備符合美國會計準則的財務報告時,公司必須準備一套符合美國會計準則的財務報告,并且要經過公司的獨立審計師的審核。

再說香港上市。

上市申請涉及多方專業人士,在申請上市過程中各司其職。本文旨在闡釋新上市涉及的各個關鍵機構。

保薦人

計劃上市的公司必須委任合適的保薦人。主板上市保薦人須為交易所會員、發行商、商業銀行或交易所接納的其他人士。此外,創業板上市保薦人須依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及注冊。計劃申請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必須從交易所核準的創業板保薦人名單中挑選一名保薦人。

保薦人負責為新申請人籌備上市事宜,將正式上市申請表格及一切有關的文件呈交交易所,并處理交易所就有關申請的一切事宜所提出的問題。

對主板公司來說,要求委任保薦人的規定,于新申請人獲準上市后即告終止,但交易所建議上市發行人于上市后至少一年內繼續留用其保薦人。然而,根據《主板上市規則》,中國發行人須于上市后至少一年內繼續聘任其保薦人,或交易所接納的其他財務顧問或專業券商。此外,創業板公司委任的保薦人必須有固定任期,至少涵概上市時該財政年度的余下時間及其后兩個財政年度。

在委任保薦人之前,公司務須與多家保薦人會晤,以評估他們是否適合作為公司的上市保薦人。公司應挑選可就上市程序各方面提供全面及公正意見的保薦人。

申報會計師

所有會計師報告,均須由具備《專業會計師條例》規定可獲委任為公司核數師資格的專業會計師編制。該等專業會計師須獨立于發行人。

申報會計師負責審核公首席財務官(cfo。icxo。com) 司的財務記錄及財務狀況,并根據相關會計準則及監管指引編制新申請人的集團賬目,使準投資者能作出充分掌握資料的投資決定。

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負責確保新申請人遵照各個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并與保薦人及申報會計師就新申請人須進行的重組事宜緊密合作。

包銷商/配售代理

一般為證券行及交易所參與者,負責在股份發售期間分銷公司的證券。包銷商須包銷投資者未認購的股份。

估值師

新申請人須在上市前委任估值師對其物業進行估值。公司也可委任估值師對公司的其他資產進行估值。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