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發放預提工資能否在匯算清繳時扣除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跨年發放預提工資能否在匯算清繳時扣除,財務人員經常會遇到此類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跨年發放預提工資能否在匯算清繳時扣除

企業2017年6月份發放的2016年年終獎,扣除在2016年還是2017年?

扣除在2016年的觀點: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和2012年第15號公告第六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企業2016年匯算清繳時調增未發放的年終獎,待實際支付后,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再調減2016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扣除在2017年的觀點:企業在匯算清繳后發放上年度的工資,在實際發放的當年稅前扣除。

大多數企業實現下發工資制,即下月發放上月的工資,跨年支付的工資扣除在計提年度還是實際發放年度,曾存在爭議,隨著《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睜幾h消除。但匯算清繳后發放上年度的工資,扣除在計提年度還是實際發放年度仍存在爭議。

如上所述,預提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當追溯扣除,但是工資薪金支出比較特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币蟆懊恳患{稅年度”,2017年6月發放的工資已經超過2016納稅年度,因此不能扣除在2016年度,而是扣除在實際發放的2017年度。這是工資薪金支出的特殊規定。

工資薪金范圍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準則》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非貨幣性福利、辭退福利、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等,這是會計所定義的職工薪酬概念。而稅法上強調了對企業合理的工資、薪金的扣除,國稅函[2009]3號文件對合理的工資、薪金范圍規定如下。

(一)合理的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的、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在每一納稅年度實際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二)企業對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三)稅法規定工資、薪金總額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應注意在稅法意義上區別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的涵義。

跨年發放預提工資能否在匯算清繳時扣除?根據稅法規定。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之后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不得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