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轉出的進項稅額能否轉入抵扣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營改增后轉出的進項稅額能否轉入抵扣,在會計行業經常會遇到此類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營改增后轉出的進項稅額能否轉入抵扣?

營改增前,固定資產的用途發生改變,從用于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轉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其進項稅額如何處理,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沒有相關規定?! ?/p>

營改增后,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 〔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凈值/(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應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p>

為確保不屬于抵扣范圍,或不符合抵扣憑證管理規定的稅額不進入抵扣鏈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對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相關進項稅額的處理方式,作了進一步明確,但與財稅 〔2016〕36號規定有所差異,特別是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 ?/p>

稅務總局2016年第15號公告第九條規定,按照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變用途的次月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p>

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依照本條規定計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p>

按照本條規定計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60%的部分于改變用途的次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改變用途的次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p>

綜上所述,營改增納稅人未抵扣資產改用于可抵扣項目其進項稅還可以轉入抵扣?!?/p>

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有哪些?

進項稅額是指當期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在企業計算時,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后的數字,才是應繳納的增值稅。因此進項稅額的大小直接關系到納稅額的多少。一般在財務報表計算過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進行計算:

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

進項稅額是已經支付的錢,在編制會計分錄的時候記在借方。

“營改增后轉出的進項稅額能否轉入抵扣?”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呢?營改增對稅收產生了很大影響,大家要留心哈,如果工作中有拿不準的地方,可咨詢我們專業的答疑老師,數豆子,是大家堅實的后盾。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