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廠收取的包裝物押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酒廠收取的包裝物押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經常有小伙伴遇到這個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酒廠收取的包裝物押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條例第六條所稱的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優質費、儲備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規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帳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退還的押金,應按包裝物貨物的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288號)規定:包裝物押金征稅規定中“逾期”以1年為期限,對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無論是否退還均并入銷售額征稅。個別包裝物周轉使用期限較長的,報經稅務征收機關確定后,可適當放寬逾期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規定:從1995年6月1日起,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包裝物押金屬于哪些會計科目?

答:

1、出租包裝物收到的押金屬于其他應付款科目,出租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2、出租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屬于其他應收款科目,出租時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賬戶:

1、賬戶性質:資產類賬戶。

2、賬戶用途:核算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收款項。

3、賬戶結構:借方記增加,登記實際收到的其他應收款;貸方記減少,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4、明細賬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其他應付款賬戶:

1、賬戶性質:負債類賬戶。

2、賬戶用途:核算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股利、應付利息、長期應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付及暫收款項。

3、賬戶結構:貸方記增加,登記實際產生的其他應付款;借方記減少,登記其他應付款的減少;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4、明細賬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酒廠收取的包裝物押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以及包裝物的押金該怎么入賬,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數豆子有最新的會計咨詢,專業的答疑老師,隨時歡迎大家的到來。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