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運輸企業應稅銷售額怎么確定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營改增后運輸企業應稅銷售額怎么確定,經常有小伙伴遇到這個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營改增后運輸企業應稅銷售額怎么確定

某貨運公司為去年11月成立的企業,去年11月~今年7月共取得國內運輸收入435萬元,其中不包含支付給聯運企業的運費40萬元。此外,該公司7月被稅務機關稽查查補收入50萬元。公司財務人員近日向稅務人員咨詢,實行"營改增"改革后,公司在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應稅服務年銷售額中該如何確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規定,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 〉若干條款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稅函[2010]139號)進一步指出:認定辦法第三條所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和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計入查補稅款申報當月的銷售額,不計入稅款所屬期銷售額。

但對于運輸企業來說,由于在計算營業稅時是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營改增"后,在計算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時是否需要包含已扣除的差額部分,國家對此也出臺了專門規定?!秶叶悇湛偩株P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8號)規定,"營改增"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滿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應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試點納稅人試點實施前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按以下公式換算:應稅服務年銷售額=連續不超過12個月應稅服務營業額合計÷(1+3%)。按照現行營業稅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試點納稅人,其應稅服務營業額按未扣除之前的營業額計算。

綜上所述,該貨運公司在確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時,應以在2012年11月~2013年7月期間累計取得的國內運輸收入、支付給聯運企業的運費,以及稽查查補收入為收入總額進行計算。具體來說,公司當期累計應稅服務銷售額為(435+40+50)÷(1+3%)=509.71(萬元),已經超過了文件規定的500萬元標準,因此,應按規定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包含哪些運輸服務? 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包含哪些運輸服務?

交通運輸業是指使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營改增后運輸企業應稅銷售額怎么確定?答案有點枯燥,不知大家有沒有認真閱讀。如果不明白一定要聯系數豆子。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