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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的核算方法
一、存貨的范圍
(一)存貨的概念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庫存的、加工中的、在途的各類材料、商品、在成品、半成品、產成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在不同行業的企業中,存貨的范圍有所不同。在商品流通企業中,存貨主要包括各種商品;在工業企業中,則包括各種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和產成品等。
(二)存貨的確認
存貨的確認,除應確定的性質上是否屬于存貨外,還應確定是否屬于企業的存貨。通常是以是否擁有所有權作為判斷標準,凡所有權已屬于企業,不論企業是否已收到或持有,均應作為本企業的存貨;反之,若無所有權,即使存放于企業,也不有作為本企業的存貨。例如,工業企業的產成品,不但應該包括企業用自有材料加工完成的產品,還應包括用定貨者來料加工制造完成的代制品 ,以及為客戶修理完成的代修品;不但應該包括企業倉庫中所存放的產成品,還應包括存放在企業門市部準備銷售的產成品,寄放在其他企業委托代銷的產成品,寄存在企業以外倉庫的產成品,發出展覽的產成品,以及已經發出但尚未取得價款或索取價款憑證的產成品。反之,已經售出但客戶尚未提貨還在本企業的倉庫中存放的產成品,因所有權已非本企業所有,則不應包括在企業存貨之內。又如,企業已經付款,但在運輸途中尚未到達企業(包括到達企業后尚未驗收入庫)的存貨,應該包括在企業的存貨內。但是,如果企業按照購貨合同預付部分貨款或預付購貨定金,則不應包括在企業的存貨內。
二、存貨的初始成本的計量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存貨實際成本的計量因其來源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1。購入的存貨,其實際成本包括下列各項:
(1)買價。指進貨發票所注明的貨款金額。
(2)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
(3)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有些物資,在運輸途中會發生一定的短缺和損耗,除合理的途耗應當計入物資的采購成本外,能確定由過失人負責的,應向責任單位或過失人索取賠償,不計入進貨成本。至于因自然災害而發生的意外損失,減去保險賠償款和可以收回的殘值作價后的凈損失,應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不得計入進貨成本。屬于無法收回的其他損失,計入管理費用,也不得計入進貨成本。
(4)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指購入的物資需要經過挑選整理才能使用,因而在挑選整理過程中發生的工資、費用支出,以及挑選整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數量損耗(扣除可回收的下腳廢料等)的價值。
(5)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如進口物資按規定支付的進口關稅。
(6)其他費用。如大宗物資的市內運雜費。但市內零星運雜費、采購人員的差旅費和采購機構的經費,以及企業供應部門和倉庫的經費等,一般都不包括在存貨的實際成本中。
2.自制的存貨,有自制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它們的實際成本包括制造過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工資和有關費用等實際支出。
3.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有加工后的原材料、包括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它們的實際成本,應包括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4.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的存貨,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①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②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存貨,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如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存貨,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如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8.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 存貨實際成本的計量,也因行業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商品流通企業購入的商品,按照進價和按規定應計入商品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采購過程中發生的動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不計入商品的實際成本,應作為進貨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商品流通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商品,應以加工前商品的進貨原價,加上加工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加工后商品的實際成本。
三、存貨領用、發出的計量
企業對于各項存貨的日常收、發,必須根據有關收、發憑證,在既有數量、又有金額的明細賬內,逐項逐筆進行登記。企業進行存貨的日常核算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一種是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核算。
(一)實際成本法
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的,一般適用于規模較小、存貨品種簡單、采購業務不多的企業(主要指未采用電子計算機處理日常核算業務的企業,下同)。由于各種存貨是分次購入或分批生產形成的,所以同一項目的存貨,其單價或單位成本往往不同。要核算領用、發出存貨的價值,就要選擇一定的計量方法,只有正確地計算領用、發出存貨的價值,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進而正確地確定企業的凈利潤。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領用或發出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這五種方法都有自身的特點,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選用。
商品流通企業的商品存貨的日常核算,對批發商品來說,一般應采用進價計算。各批進價不同時,售出或發出的商品進價,也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方法中選用一種進行核算。
(二)計劃成本法
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方法的,一般適用于存貨品種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如大中型企業中的各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品種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別核算其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的,也可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企業,其基本方法簡介如下:
1。企業應先制定各種原材料的計劃成本目錄。規定原材料的分類、各種原材料的名稱、規格、編號、計量單位和計劃單位成本。計劃單位成本在年度內一般不作調整。
2.平時收到原材料時,應按計劃單位成本計算出收入原材料的計劃成本填入收料單內,并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作為"材料成本差異"分類登記。
3.平時領用、發出的原材料,都按計劃成本計算,月份終了再將本月發出原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進行分攤,隨同本月發出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記入有關賬戶,將發出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必須按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除委托外部加工發出材料可按上月的差異率計算外,都應使用當月的實際差異率;如果上月的成本差異率與本月成本差異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上月的成本差異率計算。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對存貨日常核算采用何種方法,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要遵守前后一致的原則。在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時,對于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的計算方法,以及在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核算時,對于成本差異手分攤方法,一經確定之后一般不應變更。
四、期末存貨的計價
(一)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
長期以來,存貨是按照歷史成本計價的,所謂歷史成本是指存貨按取得的實際成本登記入賬。企業采用歷史成本計價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過去我國是計劃經濟,商品的價格是穩定的,一般不會出現跌價現象;二是歷史成本計價提供的數據是客觀的,可查實的,且易于確定。但是現在是市場經濟,存貨的價格由市場決定,而不再是一成不變。特別是科技的發展,使得產品的更新速度越來越快,企業的許多存貨面臨跌價。如果仍以歷史成本計價,顯然不利于企業資金周轉,不符合會計謹慎原則。因為謹慎原則要求估計可能發生的風險和損失。對存貨計提跌價準備,不但解決這些問題,還可以有效督促企業關注市場、以銷定產、產銷對路。從實際情況看,由于市場價格的變動、市場供需情況的變化等原因,企業存貨的價值如果仍然按成本計價可能不能反映其實所擁有的價值。會計期末,為了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期末存貨的實際價值,企業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要確定期末存貨的價值。企業期末存貨的價值通常是以歷史成本來確定。但是,由于存貨市價的下跌、存貨陳舊、過時、毀損等原因,導致存貨的價值減少,采用歷史成本不能真實地反映存貨的價值,因此,基于謹慎性原則,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來計價。
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主要是使存貨符合資產的定義。當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下跌至成本以下時,由此所形成的損失已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因而應將這部分損失從存貨價值中扣除,計入當期損益。否則,當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于其成本價值時,如果仍然以其歷史成本計價,就會出現虛夸資產的現象,導致會計信息失真。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貨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所謂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是指對期末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兩者中較低者計價的方法。即當成本低于可變現凈值時,存貨按成本計價;當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時,存貨按可變現凈值計價。這里所講的"成本",是指存貨的歷史成本??勺儸F凈值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以預計售價減去預計完工成本及銷售所必需的預計費用后的價值,并不是指存貨的現行售價。預計可變現凈值應以當期取得的最可靠的證據為基礎預計,如果在期末時預計與價格與成本有關的期后事件可能會發生,則在預計時必須考慮與期后事件相關的價格與成本的波動。在預計可變現凈值時,還應考慮持有存貨的其他因素,例如,有合同約定的存貨,通常按合同作為計算基礎,如果公司持有存貨的數量多于銷售合同訂購數量,存貨超出部分的可變現凈值應以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
一般地,對于外觀完好無損、保持原有的使用價值并處于適銷對路狀態的存貨,可按存貨市場銷售人生為確定;對于外觀完好無損、保持原有的使用價值,但樣式過時或質量降低的存貨,在前一種情況確定的單位可變現的基礎上,再適當給予折扣來確定;對于外觀完好無損、且需改變原有使用價值但仍可以用于出售或生產的存貨,應按其存貨新的用途或使用價值來確定。
可變現凈值=預計售價-至完工尚須投入的制造成本-銷售所必需的預計費用
存貨跌價準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量,如果某些存貨具有類似用途并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且實際上難以將其與該產品系列的其他項目區別開來進行估價的存貨,可以合并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當存在以下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存貨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1。已霉爛變質的存貨;
2.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
3.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4.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1。市價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
2.企業使用該項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大于產品的銷售價格;
3.企業因產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原材料已不適應新產品的需要,而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
4.因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逐漸下跌;
5.其他足以證明該項存貨實質上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需要提請注意的是,所庫存貨應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價,是指期末存貨的計價而言,存貨取得時仍應按取得時發生的實際成本入賬。
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對期末存貨計價時,其成本與可變現凈值的比較有三種方法,即可按單個存貨、分類存貨或全部存貨作為比較的基礎。單項比較法,是指庫存中對每一種存貨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逐項進行比較,每項存貨都取較低數字確定存貨的期末價值。分類比較法,是指按存貨類別的成本與相同類別的可變現凈值進行比較,每類存貨取其較低數確定存貨的期末價值??傤~比較法,是指按全部存貨的總成本與全部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總額進行比較,比較低數作為期末全部存貨的價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跌價準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量,每項存貨都取較低數字確定存貨的期末價值。
(二)存貨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價時的會計處理
期末存貨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價時,如果成本低于可變現凈值時,則不計提跌價準備,如果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時,應將成本降低至可變現凈值,同時對于可變現凈值部分低于成本的損失,在實務操作中有三種方法:一、二兩種處理方法都是直接沖減存貨,同時將跌價損失記入銷售成本或"存貨跌價損失"科目;第三種方法則不直接沖減存貨,而類似于提取壞賬準備的賬務處理,貸記一個備抵賬戶,即"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企業會計制度采用第三種方法。期末,通過比較存貨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算出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然后與"存貨跌價準備"科目的余額進行比較,如果應提數大于已提數,應予補提,如果已提數大于應提數,則應予沖銷部分多提數。提取存貨跌價準備時,借記"管理費用--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沖回時作相反的分錄。
五、存貨的盤點和盤盈、盤虧及毀損的處理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結果如果與賬面記錄不符,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
存貨的盤點,工作量相當大,企業要做好年度的全面盤點工作,必須組織力量,并做好充分準備。平時能輪流盤點的,要在平時及時清點。年終盤點時要將已收已發的數量全部登記入賬。要事先準備盤點清冊,抄列各項存貨的編號、名稱、規格和存放的地點,盤點時,要在清冊上逐一記入賬內結存數量、實有數量及其差額。發現損壞、變質、陳舊、失效的存貨,要單獨注明,寫明盤點日期,并由盤點人簽章。從實際盤點日期到12月31日止這段時間內的收發數量和金額要單獨計算,并將實地盤點的各類存貨金額調整為年終應存的存貨金額。企業存貨發生盤盈、盤虧及毀損,一般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會計處理:盤盈的存貨,應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盤虧的存貨,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于非常損失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批準,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六、與行業會計制度比較
1。接受捐贈的存貨,其實際成本的確定有所不同。行業會計制度規定,接受捐贈的存貨,應按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所提供的有關憑據確定其實際成本;企業會計制度則區別不同的情況,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2.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接受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存貨,以及以非貨幣交易換入存貨的內容。
3.盤盈的存貨,行業會計制度規定,按照估計價值作為其實際成本;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其實際成本。
4.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存貨,行業會計制度規定,先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經過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才能處理,如果未經批準,就只能掛在賬上;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批準的,應在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時先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5.存貨的期末計價,行業會計制度規定,按歷史成本計價;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價,并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上,行業制度規定,按歷史成本反映;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項目按照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6.從可操作性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更加詳細、具體。
存貨核算計價方法有哪些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各種存貨發出時,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
1、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貨先發出或先收到的存貨先耗用,并根據這種假定的存貨流轉次序對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先購入的存貨成本在后購入存貨成本之前轉出,據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具體方法是:收入存貨時,逐筆登記收入存貨的數量、單價和金額;發出存貨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逐筆登記存貨的發出成本和結存金額。先進先出法可以隨時結轉存貨發出成本,但較繁瑣;如果存貨收發業務較多、且存貨單價不穩定時,其工作量較大。在物價持續上升時,期末存貨成本接近于市價,而發出成本偏低,會高估企業當期利潤和庫存存貨價值;反之,會低估企業存貨價值和當期利潤。
2、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法是根據期初存貨結余和本期收入存貨的數量及進價成本,期末一次計算存貨的本月加權平均單價,作為計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結存價值的單價,以求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結存存貨價值的一種方法。
3、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貨后,立即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出新的平均單價或成本的1種方法。計算公式:庫存原有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進貨數量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本次發貨前存貨的單位成本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采用移動平均法能夠使企業管理當局及時了解存貨的結存情況,計算的平均單位成本以及發出和結存的存貨成本比較客觀。但由于每次收貨都要計算一次平均單價,計算工作量較大,對收發貨較頻繁的企業不適用。
4、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貨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各該次(批)發出存貨成本的依據。即:每次(批)存貨發出成本=該次(批)存貨發出數量X該次(批)存貨實際收入的單位成本除上述計價法外,還有計劃成本法、毛利率法、售價金額核算法等,但前五種方法屬于企業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存貨期末計價通常是以實際成本確定。但是.除了這種方法外.還有一較為廣泛的方法----成本(實際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兩者之中較低者計價的方法。個別計價法亦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采用這一方法是假設存貨具體項目的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相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在這種方法下,是把每一種存貨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的基礎。個別計價法的成本計算準確,符合實際情況,但在存貨收發頻繁情況下,其發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較大。因此,這種方法適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如珠寶、名畫等貴重物品。
存貨的核算方法,本文就存貨的概念、范圍、初始成本的計量、領用、發出的計量、期末存貨的計價、存貨的盤點和盤盈、盤虧及毀損的處理等多方面對存貨的核算方法進行了解讀。數豆子,你身邊的財會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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