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發票并支付貨款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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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發票并支付貨款的會計分錄,在會計行業經常會遇到此類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收到發票并支付貨款的會計分錄

答:如果收到發票后,又給供應商支付貨款了,借方就是應付賬款/應付貨款,貸方就是銀行存款、現金或應收票據之類的科目了。

如果此筆款項以前已經入賬,應該是這樣的:借:應付賬款(等科目)(xx單位)貸:現金(銀行存款--現金支票)憑證后要附收款人(經辦人、xx單位)寫的收條,是單位的,最好蓋上公章或財務章。

收到發票要注意這幾點

一、注意幾種原始憑證的特例

一般來說發票應蓋有發票專用章,而不是財務專用章,或帶有五角星的公章,或是合同專用章等,發票是蓋有稅務監制章的,但是不是未蓋稅務監制章的憑證都不合規。例如蓋有財政監制章的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員工出差發生的汽車票、火車票及飛機票;工傷報銷適用的醫院使用的專用收據;境外出差取得的“形式發票”;因經濟糾紛等訴訟至法院,法院的判決及裁決書等都屬于可以適用的原始憑證,并且它們都沒有發票專用章,大家要注意這幾類特殊的原始憑證。

二、注意“白條”充當的原始憑證

白條,財務上指非正式單據,不合規的單據。

那么“白條”可不可以充當原始憑證入賬呢?要是情況而定,如果是以業務或內容不真實的“白條”充當原始憑證,則是違法行為,不可入賬。如果在某些特定條件下是允許充當原始憑證入賬的,例如在對外經營活動中確實無法取得發票,從真實性的原則出發,允許以相關的自制憑證來入賬。但是這種情況要注意把握好尺度,無法做出正確判斷可以咨詢一些老會計。

三、注意發票內容是否符實

我們需要對發票開具內容是否符合事實抱有懷疑的心態,這樣才會讓我們避免出現“漏網之魚”。在實務中,不符實的發票大致可分三種情況:

1。經濟業務并沒有發生。假借所取得的發票(有可能是買的假發票)要求報銷付款;

2.業務真實發生,但發票的內容被變更。如明明買了禮品卻開具了餐費用來報銷;

3.真實發票找不到了,用別的發票代替。如員工出差的住宿費發票丟了用餐費發票來報銷。

如果收到不合規的發票,根據《會計法》規定: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也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詳細整理的關于收到發票并支付貨款的會計分錄的內容,發票除了是賣家的納稅依據,也可能是買家的付款憑證,可能導致買家成功地“依法”賴賬,因此在買家付款前,賣方應慎重決定是否出具發票,關于這方面的的稅務知識,在數豆子網上都有詳細的介紹,感興趣的學員可以到數豆子的官網上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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