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谷種銷售時免征增值稅的業務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如何處理谷種銷售時免征增值稅的業務,如果不太了解沒有關系,本文數豆子搜集整理了相關信息,請大家參考。

如何處理谷種銷售時免征增值稅的業務?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134號)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谷種屬于農業產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1995]52號)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然屬于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

《財政部關于減免和返還流轉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會[1995]6號)規定,對于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未設置"補貼收入"會計科目的企業,應增設"補貼收入"科目。企業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已交稅金"項目下,增設"減免稅款"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減免的增值稅款,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記錄填列。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減免及返還的流轉稅并入企業利潤征收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074號)規定,對企業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有指定用途的項目以外,都應并入企業利潤,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直接減免和即征即退的,應并入企業當年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先征稅后返還和先征后退的,應并入企業實際收到退稅或返還稅款年度的企業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有哪些類型?

為了避免重復征稅,世界上實行增值稅的國家,對納稅人外購原材料、燃料、動力、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已納的增值稅稅金,一般都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對固定資產已納的增值稅稅金是否允許扣除,政策不一,在處理上不盡相同,由此產生了三種不同類型的增值稅。

生產型增值稅:是以納稅人的銷售收入(或勞務收入)減去用于生產、經營的外購原材料、燃料、動力等物質資料價值后的余額作為法定的增值額,其購入的固定資產及其折舊均不予扣除。

收入型增值稅:是以納稅人的銷售收入(或勞務收入)減去用于生產、經營的外購原材料、燃料、動力等物質資料價值以及固定資產已提折舊的價值后的余額作為法定的增值額。

消費型增值稅:除了可以將用于生產、經營的外購原材料、燃料、動力等物質資料價值扣除外,還可以在購置固定資產的當期將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增值稅稅款全部一次性扣除。

以上就是關于如何處理谷種銷售時免征增值稅的業務的相關內容,希望本文對你有所幫助,更多與增值稅有關的文章,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