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稅務師培訓

發表于:2022-01-25 11:17:27 分類:稅務師培訓

北安稅務師培訓,強烈推薦正保會計網校。

注稅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練習題:復議調解制度

單項選擇題

甲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被公安機關處以200元的罰款,甲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機關對此案進行了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復議機關及時制作了調解書,甲在調解書上簽字之前反悔,( )。

A、復議機關應當繼續調解

B、甲的反悔不影響調解書的效力

C、復議機關應該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D、復議機關可以繼續調解,也可以直接作出復議決定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復議調解制度。《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規定,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制作行政復議調解書。調解書應當載明行政復議請求、事實、理由和調解結果,并加蓋行政復議機關印章。行政復議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以上就是關于北安稅務師培訓的詳細介紹,更多與稅務師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比網校。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