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向中國高級檢察官教育基金會的捐贈所得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5]952號
國稅函[2005]9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中國高級檢察官教育基金會是經民政部批準成立的全國性專業社會團體,其宗旨是募集資金資助中國檢察官教育事業,特別是資助中西部貧困地區的檢察教育培訓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納稅人向中國高級檢察官教育基金會的捐贈,捐贈額在企業所得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和在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