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2004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稅[2004]168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2004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稅[2004]168號
遼寧、大連、吉林、黑龍江省(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
鑒于東北地區部分行業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采取用新增增值稅額抵扣的辦法,納稅人的核算、稅務機關的征管工作量較大,為方便納稅人,確保中央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政策及時貫徹到位,經研究,納稅人2004年仍按現行規定計算、申報、繳納增值稅,應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暫采取單獨計算退稅的過渡方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按抵扣的方法處理?,F將《2004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工作是中央為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采取的重大措施,各級財稅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做好對納稅人的宣傳輔導工作,將《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若干問題的規定》(財稅〔2004〕156號)和本通知的具體內容及時向納稅人公告,并做好地方財力的核算工作,合理安排和調整預算,保證預算平衡。
附件:2004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