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電信集團公司2003年度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3]128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電信集團公司2003年度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3]12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支持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的進一步發展,根據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現將該集團公司2003年度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所屬的43家全資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具體名單見附件),在2003年由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暫不實行就地預交企業所得稅辦法。
二、經批準享受西部地區優惠政策的成員企業,由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西部大開發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國稅發〔2002〕47號)的有關規定,單獨合并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在企業改組、改造或資產重組過程中,因股權發生變化而變成非全資控股的企業,經當地國稅局確認后,從股權發生變化的年度起,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四、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向所在地國家稅務局報送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接受所在地國家稅務局的檢查和監管;當地國家稅務局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規定,認真受理企業的納稅申報,切實履行納稅檢查和監管職責。
附件:中國電信集團公司2003年度合并納稅成員企業名單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2003年度合并納稅成員企業名單
1.上海市電信公司
2.江蘇省電信公司
3.浙江省電信公司
4.安徽省電信公司
5.福建省電信公司
6.江西省電信公司
7.湖北省電信公司
8.湖南省電信公司
9.廣東省電信公司
10.廣西壯族自治區電信公司
11.海南省電信公司
12.重慶市電信公司
13.四川省電信公司
14.貴州省電信公司
15.云南省電信公司
16.西藏自治區電信公司
17.陜西省電信公司
18.甘肅省電信公司
19.青海區電信公司
20.寧夏回族自治區電信公司
2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信公司
22.天津市電信分公司
23.河北省電信分公司
24.內蒙古自治區電信分公司
25.山西省電信分公司
26.遼寧省電信分公司
27.吉林省電信分公司
28.黑龍江省電信分公司
29.山東省電信分公司
30.河南省電信分公司
31.中國電信集團北京市電信有限公司
32.中國電信集團北方電信事業部
33.中國電信集團北京研究院
34.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客戶服務中心
35.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光纜事業部
36.中國電信集團公司電信博物館
37.中國電信集團培訓中心
38.福建省電信有限公司
39.安徽省電信有限公司
40.江西省電信有限公司
41.廣西壯族自治區電信有限公司
42.重慶市電信有限公司
43.四川省電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