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函〔2018〕680號 關于切實做好易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

發表于 : 2020-01-10 09:34:16 分類 : 稅收政策 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切實做好易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

  稅總函〔2018〕680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于易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5號,以下簡稱《通知》)。為做好《通知》落實工作,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

  實施易地扶貧搬遷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的重要內容。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和項目實施主體等給予稅收優惠,有利于促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順利推進,打好打贏脫貧攻堅戰。各地稅務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落實好《通知》的重要意義,給予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政策落實。

  二、吃透《通知》精神,迅速組織部署

  各?。▍^、市)稅務機關要強化工作指導,及時組織有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任務的市、縣級稅務機關認真學習領會《通知》精神,準確把握政策口徑。相關市、縣級稅務機關要盡快聯系當地易地扶貧搬遷主管部門,獲取相關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明確政策落實的具體方法、工作流程、任務分工、時間表、責任人,增強政策執行的時效性、精準性。

  三、加強宣傳輔導,主動上門服務

  各地稅務機關要根據本地區情況,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優勢,加強優惠政策和操作辦法的宣傳,讓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和項目實施主體及時準確地了解稅收優惠政策和具體操作辦法。稅務機關要主動聯合易地扶貧搬遷主管部門共同開展稅收宣傳、輔導。對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地區,可以采取上門宣傳、走訪等方式講解稅收優惠政策,告知辦理免稅事項的程序和方法。

  四、簡化辦理手續,切實便利辦稅

  納稅人辦理稅收優惠時,凡可以從易地扶貧搬遷主管部門獲取的信息,稅務機關不得要求納稅人再報送相關資料。對申請退稅的納稅人,符合《通知》退稅規定的,要盡快為其辦理退稅手續。有條件的地區,應開辟綠色通道或采取集中辦理、上門辦理等方式為納稅人提供方便。

  五、密切跟蹤執行,加強效應評估

  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督導檢查,密切關注《通知》各項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做好減免稅統計和政策效應分析,對政策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要加強研究并及時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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