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債轉股企業股份制企業所得稅征管和收入級次劃分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2]2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債轉股企業股份制企業所得稅征管和收入級次劃分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2]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印發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01〕37號)精神,自2002年1月1日起,企業所得稅收入實行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為了適應財政體制變化的要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債轉股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號)和《關于股份制企業所得稅征管和收入級次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字〔2000〕74號),從2002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