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7〕84號 關于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通知

發表于 : 2019-08-02 16:51:01 分類 : 稅收政策 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通知

  財稅〔2007〕84號

  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經國務院批準,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3‰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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