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銷售給日上免稅行(中國)有限公司免稅出口卷煙核銷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7〕497號
關于銷售給日上免稅行(中國)有限公司免稅出口卷煙核銷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7〕4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經商海關總署同意,稅務總局決定對國內卷煙出口企業經北京海關所屬首都機場海關報關出口、銷售給日上免稅行(中國)有限公司的免稅出口卷煙,準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出口卷煙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1998〕123號)有關規定辦理免稅出口卷煙核銷手續。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