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2]10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2]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近日接到部分地區詢問,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2〕12號通知下發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農產品應如何確定進項稅抵扣率。現明確如下: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農產品,可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的通知》(財稅〔2002〕12號)的規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進項稅額。
抄送:農業部,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二○○二年七月十日
二○○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