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學會計培訓多少錢

發表于:2022-03-06 09:19:51 分類:會計實操培訓

成都學會計培訓多少錢,高的達數千,低的幾百。下面為大家分享有用的會計知識。

企業轉移銷售地點已領購剩余發票不能異地使用

在實際經營過程中,企業會發生生產銷售地點轉移的情況,如公司注冊地在A地,現需將公司所有業務轉移至B地,A地不再有業務,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在A地申購的發票在B地是否可以繼續使用?企業又該如何向B地的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呢?

對此,筆者首先提醒,企業如有上述情況發生,在B地經營不可以再使用A地領用的發票。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2002]362號)文件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因此,公司在A地不再發生經濟業務,也就終止納稅義務了,應按照上述規定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事項。在未辦理該事項前,A地發票使用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財政部令[1993]第6號)文件第二十七條規定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如此時需要在B地使用A地剩余發票,將會受到稅務機關相應的處罰。

其次,公司在B地開展經濟業務,也要按相關規定辦理稅務登記、領購發票、申報納稅等事項。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十條的規定,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一)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納稅人領取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二)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四)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并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五)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自其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六)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最后,企業還應注意,如不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機關將根據具體情形進行處罰。具體包括以下幾項:

1、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稅務機關應當自發現之日起3日內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條*9款的規定處罰。

2、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稅務機關應當自發現之日起3日內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條*9款和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涂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以上就是關于成都學會計培訓多少錢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會計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