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人力專業證書一證兩用
2020年1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修訂印發了《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規定》和《實施辦法》】。與原制度相比,其中主要包含有以下這四個方面的調整:
1、增設了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調整了考試專業設置;
3、明確了與相近系列職稱的銜接辦法;
4、明確了與經濟領域其他職業資格的銜接辦法。
《規定》和《實施辦法》中明確了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專業分別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產權師證書。
這個政策一出,就眾說紛紜。
有人說“職稱和職業資格證打通了”,經濟師【人力資源方向】等同于人力資源管理師;
有人說這個政策的意思是通過人力資源方向的經濟師后會“發兩證”,一本是經濟師證書,另一本就是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
還有人說今后就可以“一證兩用”了,一本經濟師【人力】證書就相當于一個經濟師和一個人力資源管理師。
其實,以上說法都是錯誤的,請大家跟隨我看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有關負責人以及業內老師是如何解讀政策的吧。
政策解讀
一、與經濟領域其他職業資格的銜接
經濟領域專業人員工作特點和評價需求具有相似性,大家對經濟領域職業資格銜接呼聲較高。
為此,《規定》明確,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可根據相應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其中并沒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因此兩個證書之間并未打通,經濟師【人力】不能等同于人力資源管理師。
二、頒發一個證書
從規定可知,官方沒有明確表明考取經濟師人力資源專業會頒發兩個證書,只說明了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
所以認為是“經濟師人力資源專業改發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也就是單個證書。
三、單證單用
考取的經濟師【人力資源專業】證書仍屬于經濟師職稱證書,視為取得相應級別的經濟師資格,可以用來評定職稱,仍具有經濟師證書效用,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不能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