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可以只參加兩門專業科目考試,但是需要滿足免考基礎科目的條件,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包括了《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兩門基礎科目,和《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兩門專業科目。
監理工程師免考基礎科目條件:
(一)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增項。已取得監理工程師考試三個專業中其中一個專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增報其余專業科目考試,可免考兩門基礎科目,監理工程師三個專業分別為土建、水利、交通。
監理工程師考全科條件: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準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