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有《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分值依次為110分、110分、160分、120分。
監理工程師各科目合格標準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110分,合格標準為66分。
《建設工程目標控制》160分,合格標準為96分。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110分,合格標準為66分。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120分,合格標準為72分。
監理工程師成績有效期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免考基礎科目的人員,專業科目成績按照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