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
關于開展2022年度自治區經信領域各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區直各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各地(市)人社局、經信局、相關企事業單位:
為做好2022年自治區經信領域各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系列及依據
(一)經濟系列高級職稱
1.《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經濟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藏經信發〔2021〕179號)
2.《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經濟系列職稱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藏經信發〔2021〕181號)
(二)電子信息工程系列初、中、高級職稱
1.《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電子信息工程系列職稱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藏經信發〔2021〕180號)
2.《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電子信息工程系列職稱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藏經信發〔2021〕182號)
(三)工藝美術系列初、中、高級職稱
1.《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工藝美術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藏經信發〔2021〕201號)
2.《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工藝美術系列職稱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藏經信發〔2021〕202號)
(四)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程系列正高級職稱
1.《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程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藏經信發〔2022〕74號)
2.《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程系列職稱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藏經信發〔2022〕75號)
二、申報對象
全區從事經濟系列、電子信息工程系列、工藝美術系列、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程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含外聘人員)、援藏期1年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民營經濟及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符合本系列申報上一級職務或轉評本系列條件。
三、申報材料
按照各系列《評價標準》規定準備申報材料(經信廳審核后按照統一格式組卷)。
四、受理時間
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具體受理時間另行通知。
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