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度自治區工程系列建筑、經濟系列建筑與房地產經濟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排,現就做好2022年度自治區工程系列建筑專業高、中、初級及經濟系列建筑與房地產經濟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對象
自治區企事業單位及地州市從事建筑工程、房地產經濟工作申報高級職稱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自治區企事業單位從事建筑工程工作申報中、初級職稱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對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間的專業技術人員。由省部級人事(職稱)部門或軍區政治部開具委托函的中央駐疆單位、外省駐疆企業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人員評審資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評審條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程系列建筑專業職稱評審條件(試行)》(新人社發〔2022〕3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經濟系列建筑與房地產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條件(試行)》(新人社發〔2022〕32)。查閱網址:https://www.xjzcsq.com/xjzcsq/contents/183/732.html。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員登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平臺”(www.xjzcsq.com)進行個人注冊,選擇相應的評審專業和級別新增申請書。申請書所有欄目必須認真填寫并上傳佐證材料(附件),欄目無填寫內容的應注明“無”,不得留有空格。其中:“基本信息”欄目中需上傳申報人社保繳費記錄證明,“學歷學位情況”欄目中需上傳國家教育部學信網證書的查詢結果(網址:http://www.chsi.com.cn/),“其他附件或證明材料”欄目中需上傳單位公示結果。申報人務必上傳掃描清晰的電子版材料,材料不清晰或出現漏報、錯報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申請書填寫無誤并完成姓名“遮蓋”處理后提交申報人所在單位(基層單位)審核。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基層工作單位)要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出具公示結果(附件1),公示結果需簽字、蓋章。基層工作單位在“單位推薦意見”欄目中需填寫“本單位已對提供的申報材料逐一審核,真實、完整、有效,同意推薦”,并上傳公示結果后提交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地廳級材料接受部門)審核。
(三)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地廳級材料接受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人員材料,對審核情況填寫明確意見后提交建筑工程、房地產經濟評審委員會(評審機構)審核。
(四)建筑工程、房地產經濟評審委員會(評審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對申報材料不完善的予以退回,申報人需在退回后的48小時內完成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未補充,未提交的視為放棄申報。
(五)申報時間為2022年8月31日10:00時至9月30日20:00時。
經評審委員會(評審機構)形式審核通過后,由各單位人事(職稱)部門統一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于2022年10月25日前一式二份報送至評審委員會并交納評審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需使用A4紙雙面打印,有水印為有效。基層單位推薦意見和呈報單位意見欄填寫“本單位已對提供的申報材料逐一審核,真實準確,同意推薦”并簽字蓋章。未填寫或填寫不正確的不予受理評審材料。
四、注意事項
(一)職稱評審采取“盲評”方式,申報人需在系統內將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現的本人姓名進行遮蓋處理。
(二)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的實行專業水平答辯,答辯實行一票否決制,無故不參加答辯人員,評審不予通過。答辯采取線上答辯方式,申報人需將評審賬號與微信綁定同時下載騰訊會議APP,以便查收答辯通知。
(三)參加“訪惠聚”駐村、駐村管寺、南疆學前教育支教和內地服務管理工作以及擔任深度貧困村第一書記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評審的,可免除當年繼續教育(包括專業科目和公需科目)學習。申請書“繼續教育”欄目中提交《自治區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繼續教育免試審批表》(附件2)。
(四)嚴格審查推薦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誰審核,誰負責”。對申報人在職稱評審中違紀違法情況,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執行(企業單位參照執行)。
(五)評審結果公示在“新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平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zjt.xinjiang.gov.cn)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聯系人:布孜熱·甫拉提
聯系電話:0991-2837448
評審委員會地址:烏魯木齊市中山路462號廣場聯合辦公樓A座2201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