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考試一共三門科目,考試周期為兩年,考生可以在一個考試年度只考一門,但是在另一考試年度需要參加兩門科目考試。
二建考試成績管理考全科:指的是報考級別填寫考三科的考生,成績有效期為兩年,單科成績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有效,考生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通過《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三門科目就算合格。
例如:考生在第一個考試年度通過《施工管理》科目,在第二個考試年度只需報考法規和實務兩門科目,若在第二個考試年度通過了這兩門科目,則為考試合格;若在第二個考試年度沒有通過法規和實務科目,那么在第三個考試年度報考時,第一個考試年度通過的管理科目成績作廢,第二年通過的科目可以保留至第三個考試年度,第三個考試年度需報考管理和第二個考試年度沒有通過的科目,即第二個考試年度和第三個考試年度形成新的考試周期,以此類推。
免考部分科目:即報考級別為考一科或考二科的考生,成績有效期只有一年,即只在報考當年有效,考生在報考當年通過需的科目,才算合格,考試合格可取得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增報專業:考生已取得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增報其余專業,只需參加一門專業科目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一年,在報考當年有效,考試通過后可取得相應專業科目合格證明,作為增項注冊時的證明材料。
二級建造師的合格標準二級建造師各地區合格分數線不固定統一,一般不超過滿分60%,三個科目全部達到分數線才能拿到證書。其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總分12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總分100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總分120分。
二級建造師考試結束后,各地負責二建考試的閱卷公布及合格分數線的劃定,每年各省的合格分數線都會按照年度的合格通過比例進行核定。其中,每年報考人數的多少,所考試題的平均難易程度,參加當年考試考生的綜合成績都會影響當年的合格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