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級暫行辦法》(內注管〔2017〕34號),我會將開展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綜合評級工作?,F就此次綜合評級有關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級對象
由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批準設立的,2021年12月31日在冊的事務所(含外省事務所分所)。存在《內蒙古自治區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級暫行辦法》規定不得參與綜合評級情形的事務所除外。
二、信息填報
事務所負責人組織本所綜合評級信息填報工作,根據以下要求填報相關指標信息:
(一)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官網(www.nmgcpa.org.cn/zzq/)的內蒙古自治區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服務系統,在信息上報管理—填報信息模塊下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級表》(以下簡稱《綜合評級表》)、《內蒙古自治區注冊會計師協會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級評分辦法及上報資料說明》(以下簡稱《評分辦法及上報資料說明》)。
(二)上報《綜合評級表》及相關資料前,請認真閱讀《評分辦法及上報資料說明》和《綜合評級表》中指標定義及資料要求。
(三)為減少事務所填報負擔,并保證數據一致性,對《綜合評級表》中業務收入、注冊會計師人數、繼續教育、處罰懲戒等部分指標數據信息,我會將從相關行業管理系統中提取,其他指標信息根據要求報送電子版、掃描件等格式資料。
(四)事務所將《綜合評級表》填寫完成后,連同與其匹配的評級資料放到同一個文件夾中,文件夾中各項評級資料應注明名稱,并按《綜合評級表》項目順序排列,將該文件夾制成壓縮文件包,通過信息上報管理—填報信息模塊上報我會。
(五)信息上報管理—填報信息模塊具體操作方法詳見內蒙古自治區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服務系統首頁常用工具中事務所用戶手冊。
(六)為保障綜合評級工作順利進行,事務所應及時上報評級所需資料,逾期不再接受補報。
三、匯總和審核上報信息
事務所須按本所實際情況認真填報評級資料,并對上傳、提交資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我會將對上報資料進行整理匯總,并對上報的《綜合評級表》及評級資料進行審核、評分。
為便于綜合評級工作開展期間的相關信息及時溝通,事務所應安排專人與協會對接此項工作。
四、時間安排
事務所應于2022年5月31日前將《綜合評級表》及相關評級資料上報我會。
五、聯系方式
聯系 人:楊昊倫姚宇璠
電話:0471-419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