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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及試題回顧: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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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頻考點:
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賣方稅)。
1.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2.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
(1)繼承、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的人等無償轉讓的房地產不征土地增值稅。
(2)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如果超過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3)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4)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增值稅。
(5)自11月1日起,對居民個人轉讓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稅。
試題回顧:
判斷題
(·判斷題)張某因父親死亡繼承其房屋,該行為應繳納土地增值稅。(?。?/p>
對
錯
查看答案解析【答案】錯【解析】
土地增值稅只對有償轉讓的房地產征稅,對以繼承、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不予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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